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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推进计划


 

一、总体介绍
铜陵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是由铜陵市政府和上海创意产业中心、铜陵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主导的一项旨在以文化创新为服务宗旨、整体推进铜陵城市转型、产业升级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系统化扶持工程。

推进计划由铜陵政府每年设立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购买服务机构(公司)的专项服务,为本地文化企业、工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文化建设、企业管理、品牌规划、市场策略等服务,并借助铜陵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为本地企业转型升级提供 定制化设计和功能型平台服务,推动铜陵从资源依赖型产业向智力创造型产业转变,整体推动铜陵城市创新发展,提升铜陵产业能级。
 


 

二、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推进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改善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发展环境,根据《铜陵市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推进计划实施意见》(铜政办[2013]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立项

1、组织申报
铜陵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本市工业企业及文化企业。市委宣传部(文改办)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于每年1月份下发组织开展推进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入选标准等。企业按要求填写《铜陵市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推进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铜陵市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推进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并根据通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资料。

2、项目筛选
1)、初审。铜陵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以下简称市文创中心)组织咨询公司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预审,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考察,提出预审意见。

2)、专家评审。市文创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通过预审的企业资料进行复审。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并提出推荐扶持企业名单、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

3)、部门审核。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公管局、市文改办组成核查小组,到评审推荐企业现场进行考察和商谈,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并综合评衡其他政府相关服务项目,提出该年度推进计划拟扶持企业名单、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原则上每年度扶持企业总数不超过10个。

3、立项
市经信委将拟扶持企业名单、项目内容及资金预算等上报市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推进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市文改办根据审定结果下达立项计划。

(二)、项目招投标
市文创中心作为推进计划项目采购人,委托市公管局进行采购,根据《铜陵市货物和服务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推进计划立项项目服务单位。

(三)、项目实施
1、签订协议
根据中标结果,市文创中心、被服务企业、中标服务企业共同签订项目服务三方协议。协议关键内容不得与招标书和中标服务企业投标书内容冲突,资金额度不得突破中标额度。三方协议报市经信委、市公管局、市文改办备案。

2、项目启动
三方协议签订后,根据协议确定的资金总额,市文创中心支付协议资金总额的25%给服务企业,启动项目服务。服务企业负责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并报市文改办备案。

3、过程控制
市经信委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程和服务质量。单个项目完成二分之一进度时,市经信委组织被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及专家对该项目服务效果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合格,支付协议资金总额的25%给服务企业;评估不合格,要求服务企业对服务方案进行整改直至被服务企业满意,或解除服务协议并依法依规收回相关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被服务企业消极怠慢、不支持配合等因素影响项目正常开展的,将终止该企业被服务资格。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服务企业、被服务企业共同编制项目验收报告,申请项目验收。
1、预审。市文创中心接收项目验收申请后,对企业提交的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完整性进行预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充。
2、复审验收。市文创中心根据预审情况,适时提请市经信委组织验收。市经信委牵头会同推进计划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市文创中心及相关专家组成联合验收组,对照原定服务协议要求,对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通过验收的项目,市文创中心凭验收意见支付协议资金总额的35%给服务企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支付剩余资金,并依照协议进行处理。

(五)、资金拨付
市财政按项目实施进度将专项资金分批拨付到市文创中心专项资金账户。三方协议签订后,根据协议确定的资金总额,市文改办向市政府上报该年度推进计划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拨付协议资金总额的40%,市文创中心支付协议资金总额的25%给服务企业,另提留协议资金总额的15%用作中心运作经费;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协议资金总额的25%;项目验收后,再拨付协议资金总额的35%。

(六)、项目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服务企业、被服务企业共同向市文创中心申请项目审计,提供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市文改办牵头,会同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组成审计小组,分别对单一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市文创中心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七)、结项及绩效评估

1、结项上报
每年度扶持项目全部经验收和审计后,市文改办负责备案,汇总项目成果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文化创意与研发设计推进计划领导小组。

2、绩效评估
市财政局对年度扶持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评估。

(八)、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全部商标权、著作权、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属被服务公司,其申报费用含在项目服务协议总预算中。
2、项目式样产品所涉及的各类质量安全检测(包括国家标准和部分国际标准)等费用含在项目服务协议总预算中。
3、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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